这两天应该就要优化我了,坐标广州,还剩一个月满三年(合同到期),前端。 现在的情况是,公司只愿意赔偿 基本月薪 * ( N+1 ),拖欠了一年的绩效不发( 25 年 10 月到 26 年 9 月,刚好到 10 月底是发放节点),每月绩效=每月基本月薪*25%(以前正常都会给拿,一季度一发) 我希望是 要到这部分绩效 + ( N+1 )按平均工资算 请问下这种公司要是不同意,去仲裁要到的可能性大吗?仲裁的时间精力成本怎么样?有什么建议吗? 补充一个点:广州这个公司是个皮包公司,主要对接和任务指派在上海总公司,可能广州这公司随时就注销了,属于混合用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