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 B 站刷到一个视频 广东清远“女儿指控父亲性侵案”: 2024 年,16 岁女儿报警称遭父亲长期强奸、猥亵。 2025 年 8 月,父亲一审被判无期徒刑。 2026 年 4 月二审时,已经 18 岁的女儿当庭翻供,称此前指控是捏造的,原因是不满父亲管教、想摆脱家庭约束。 此前并无实质证据,床垫、被单等 DNA 鉴定均未发现与父亲相关的痕迹, 但一审法院只根据被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、鉴定意见判无期徒刑。 请问这个直接判无期是真事吗?